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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交了10年后不想续交了可以退吗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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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社会保险法》中明确规定了“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也就是说,一旦参保就不允许退保了,可以随着工作地点转移而迁移合并,以及办理转移或者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在《社会保险法》中明确规定了“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也就是说,一旦参保就不允许退保了,可以随着工作地点转移而迁移合并,以及办理转移或者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下面为大家推荐《社保交了10年后不想续交了可以退吗》,欢迎阅读。

社保交了10年后不想续交了可以退吗

有网友提出了这个问题:如果社保已交了十年,现不想继续交了,可以把交的钱拿回来吗?

首先说,目前我国规定个人社保一般来说是不能退的。

法律规定社保是我们国家福利待遇体系搭建中最重要的一环。为了实现全民参保并监督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保,国家政府机关针对社保出台了一项法律《社会保险法》。

在《社会保险法》中明确规定了“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也就是说,一旦参保就不允许退保了,可以随着工作地点转移而迁移合并,以及办理转移或者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有特殊情况的时候还是可以退的,但是退的也仅仅只是个人账户中自己缴纳部分,统筹账户中企业缴纳的部分是不能退的。

社保交了10年后不想续交了可以退吗

我们先来说一说在什么情况之下是可以进行退保的?

1、出国定居,而且户口在已经在公安机关注销了。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他们已经不再属于中国公民了,所以再继续缴纳社保的话,实际上也没有任何的意义了。这个时候他们就可以放弃缴纳社保这件事情了。

2、参保人员身故,这样也是能退保的。

这样的话,它养老金账户里面的钱是可以归继承人来继承的。而且与此同时,相关的单位还会提供一笔抚恤金。这样的制定应该也是比较人性化的了。

3、到了退休年龄可是社保且没有缴满15年,这样也是能退保的。

4、还有一种的话就是重复缴纳,如果你当初是以灵活就业的身份缴纳了社保,但是与此同时,单位也帮你缴纳了社保,这样的话,我们可以推掉自己缴纳的那些。

如果不是上面这几种特殊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退保的,因为退保的手续会很复杂。

如果你想退保,还要分清自己参保的种类,参加的是职工社保还是居民社保。

如果你参加的是职工社保,你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因为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是8%(按照自己工资为基数),单位或者企业缴纳20%。其中个人缴纳得就进入个人养老金账户,单位缴纳的进入社会统筹账户,也就是充公的意思,每个月自己缴纳的社保全部进个人账户。公司缴的部分按比例进入个人账户,剩余部分的进入统筹账户。

如果你参加的是居民社保,只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钱。因为参加的是居民社保,你的医疗保险只有统筹账户,缴一年可用于看病报销,而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并且,不是你想什么时候退就能马上退的。

所以,如果你要申请退社保账户上的钱,职工社保只能退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上的钱,居民社保只能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上的钱。

回到最初的那个问题:如果社保已交了10年,现不想继续交了,那么只能拿回个人账户中的钱,也就是说个人缴纳社保的会亏本多。而职工相对较好,因为进入统筹账户的是公司或者单位缴纳的。但是话说回来,已经交了10年,差五年就可以领取养老金,差10年或者15年就可以终身享受医保带来的待遇。最少我们按照最低档次60%在缴纳5年,这样可以领取养老金了。

还有要说明的就是职工除非辞职,不继续工作,不然单位或者企业就会一定给你缴纳社保,而且职工缴纳社保压力会低很多,大部分每个月从工资就扣个几百元这样。

其次,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规定,社保个人账户部分,是可以继承的,但是不可以提取,除非我们退休后按月领取。目前我们国家,可以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情形只有两个。第一参保人去世;第二,即转为外国国籍并主动申请不在中国享受退休待遇。因此社会保险缴费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最低满15年,可以中断,可以续保,因为社保是“累计”的,但是不能中途退保险费。要退保险费就要符合你退休年龄时,才能一次性退给。

虽然有人不断地抱怨,养老保险缴费水平年年增长,或者是领取的养老待遇低,自己的社保费压力太大等等,但是细想一下,这几年养老待遇是不断调整的,虽然钱不多但是还是能一定程度上缓解大家的养老压力。所以说,如果交了几年或者十几年的社保费而不交了,这样的做法是极其不划算的。

因为人都有生老病死,没到年老的那一刻,都不知道会不会需要到养老金来养老,真的能保证,不依靠养老金,以后也有足够的钱养老吗?

社保卡里的钱是随缴随提吗

养老保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医疗保险:各地规定有所不同,但一般,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账,即时结算。

失业保险: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工伤保险: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住房公积金: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生育保险: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对生育保险申报的期限规定也不相同,有3个月、6个月的,还有1年的。一般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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